新京報訊(記者王卡拉)3月14日,康希諾發佈公告,公司近日收到3ª Vara Civel de Maringa/PR(以下簡稱「巴西法院」)送達的Belcher Farmaceutica向公司提起訴訟的請願書、立案通知等相關資料。該訴訟涉及先前的新冠疫苗授權事宜,康希諾表示,公司具有較強抗辯立場。
為協助全球新冠疫情防疫屏障的建立,2021年,康希諾擬向巴西國家衛生監督局遞交重組新型冠狀病毒疫苗(5型腺病毒載體)(簡稱「新冠疫苗」)緊急使用許可的申請。為此,2021年4月19日,康希諾向Belcher出具了《授權函》,授權Belcher代表公司與當地政府機構就新冠疫苗在巴西註冊和商業化進行必要的協商洽談,有效期6個月(除非本公司提前撤銷該授權)。
康希諾稱,除《授權函》外,本公司與Belcher未曾簽署其他任何書面協議。但由於公司與Belcher合作的重要條件未能及時滿足,公司於2021年6月10日向Belcher發送了《撤銷授權函的通知》,其中明確《撤銷授權函的通知》於發出當日立即生效。截至目前,康希諾新冠疫苗尚未在巴西獲得緊急使用許可,在巴西無任何銷售行為,也未從巴西獲得任何銷售收入。
Belcher提起訴訟,請求巴西法院判令康希諾向其支付收益損失和精神損害賠償共計約1.67億雷亞爾(約合人民幣2.41億元),並承擔案件受理費、律師費等全部維權費用。對此,康希諾表示,公司已經著手聘請專業律師團隊積極應對。本訴訟尚未開庭審理,最終的判決結果尚不確定。在做出最終生效判決之前,公司將不被要求支付任何經濟賠償。
經對案件情況的梳理及初步分析,康希諾認為,公司已撤銷對Belcher的授權,且未曾與Belcher簽署過其他任何書面協議,公司具有較強的抗辯立場,該訴訟案件不會對公司日常生產經營產生重大影響。公司將積極應訴並採取相關法律措施,維護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
校對盧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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